在科技德語翻譯中,不是所有的句子都可逐詞對譯的。由于德語和漢語在構詞法和詞義表達上差異甚大,如果不分清紅皂白千篇一律地把德語名詞譯成漢語名詞,動詞譯成動詞,形容詞譯成形容詞等等,那么往往就會使譯文表達含糊不清,或詞不達意。尤其科技文獻翻譯,務必要求譯文詞句精煉,含義準確,通順易懂。因而必要的詞類轉譯不失為翻譯過程中應采用的較佳的一種方法。 下面著重介紹科技翻譯中從德語詞類轉換成漢語詞類的某些規律。
1.轉譯成漢語的動詞(非動詞轉換成漢語的動詞)
漢語中動詞的使用要比德語中頻繁靈活得多,甚至于一個短句中會使用數個動詞或動詞性結構,例如:“我打電話叫他回來開會。”像這樣一個很簡短的句子中竟出現四個動詞。但是,德語句子結構只要求使用l~2個謂語動詞(不包括時間助動詞或情態動詞)。
2.名詞轉譯成動詞
在閱讀和翻譯德語科技書刊時,經常會遇到許多由動詞變來的名詞,它們大多數具有動詞的特征,表示某種行為或狀態。動名詞及其從屬詞之間的語法關系和內在的聯系比較復雜,弄清楚這些關系對于正確理解或翻譯原文有很大幫助。
(1)動名詞后面經常跟有表示行為對象的第二格名詞作定語,翻譯時可連同功名詞一起直接譯成漢語的動賓短語。
(2)動名詞譯成漢語動詞,并根據具體情況,可適當增加“把,將;使用....”.
(3) 把動名詞后面的第二格名詞定語,可譯成“....的.....”。
(4)在動名詞后面,常常出現介詞詞組作定語,翻譯時,除動名詞往往譯成動詞外,介詞詞組一般可作如下處理:
a) 動名詞譯成動詞,并譯出介詞的意義,此時介詞本身大多是動名詞(即原動詞)所要求的。
b) 動名詞譯成動詞,其后的介詞本身的意義沒有必要或根本不用譯出。
3.形容詞譯成動詞
德語中某些表示情況、知覺、欲望等形容詞,經常與聯系動詞(sein)連用,構成復合謂語,這種形容詞往往可以譯成漢語動詞
4.介詞轉渾成動詞
在德語科技文獻中,介詞的應用十分廣泛,它們在句中所充當的句子成分也相當復雜。在閱讀和翻譯中,人們感到介詞的翻譯往往是準確表達譯文的關鍵。介詞的譯法很多,這里只講譯成漢語動詞這一側面,即德語中有許多含有動作意義的介詞,翻譯時往往可譯成動詞。
5.副詞轉譯成動詞
德語中有些作表語的副詞或賓語補足語中的副詞(包括從其它詞類轉化而來的副詞),往往可譯成漢語的動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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