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語中物主代詞的形式,一方面視所涉及的人而定,它由人稱代詞派生而來,所以每個物主代詞都有相應的人稱代詞。物主代詞有人稱、第二人稱、第三人稱;有單、復數(shù);第三人稱有陽性、中性、陰性的區(qū)別,第三人稱復數(shù)大寫為尊稱: ![]() 注意:unser和euer在有詞尾時,大多須去掉原詞中的e:un-sres Sohnes,eure Idee,eure Fragen. 另一方面,物主代詞大多伴隨名名詞作定語,它在格、數(shù)、性上其后的相關名詞一致,它的詞尾由名詞來定。 物主代詞涉及兩個方面的變化示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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